问题 | 开副卡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办理副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副卡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且提供身份证正面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附属卡须主卡持卡人同意才能办理副卡; 3、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仅限于办理其法定监护人的附属卡。 4、在满足以上条件后,持卡人以及副卡申请人前往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副的流程如下: 1、手工填表主副卡统一办理:一般情况下,在申请银行信用卡主卡时,申请栏目下方会有一个“是假如用户想要办信用卡副卡的话,就可以启用这一栏,随后填好相关信息,就可不是申请副卡”提示,以进行副卡的申请了; 2、得到主卡后网络办理:在主卡信用卡申请成功后,需要激活主卡。信用卡主卡开卡的方法有详细的说明,登录网银,选择信用卡激活选项,随后进入信用卡办理窗口,此刻依照信用卡说明中的内容填好完成开卡过程; 3、确定副卡申请:是否申请副卡要依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假如想要申请副卡,那在主卡办卡之后需要登录到网银界面中; 4、申请时填好依照规定填好就可以:当依照规定将资料填写完整之后提交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信用卡副卡与主卡是具有同样金额的,用户有着一样的消费功能,可以用于分期还款,消费,转账等服务。而且副卡的用卡人也只能是主卡持卡人直系血亲(爸爸妈妈、另一半或是儿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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