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张,必须由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和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能证明离婚协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有效,但在证明力上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存在瑕疵,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