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刑事拘留37天是不一定会判刑的,其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37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于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的;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是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是属于犯罪的,其是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