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亡者最后一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