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第一次提取后只要满足提取条件,最短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即过一年可提第二次。 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如下: 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3、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