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不见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男方离婚,男方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情况下,被告收到开庭传票,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中,作被告没有到庭不能作出准许离婚的缺席判决。法院在确认相关程序后,被告第一次缺席,法院会延期审理。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以拘传,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一、被起诉了不去开庭会怎么样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对于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3.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二、法院调解不去的后果是什么 收到传票不去会有两种后果: 1、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在程序上,拘传被告必须通过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根据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 在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结果是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即视为收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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