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其范围和标准如下: 1.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一、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何拒绝辩护? 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绝辩护,只能拒绝一次,拒绝指定的辩护人的,需要正当理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须有辩护律师。 2、一般案件,可以拒绝两次辩护,拒绝两次后,自行辩护。 被告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2、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未成年人。 6、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2.委托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42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