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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否作为用人单位的证人?
释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若拒不提供相关证据,可能会承担败诉责任。举证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作内容证据、工作相关标识、公司制度依据、员工交流资料、录音材料、人证等。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报酬等争议。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拒不交出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和职工花明册原件,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败诉等不利责任。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应积极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若拒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和职工花名册等证据,可能会承担败诉等不利责任。劳动者举证证明劳动关系时,可准备工作内容证据、相关标识、公司制度依据、交流资料、录音材料、人证等。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解除、工作时间、报酬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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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