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采用了单位的伪造劳动合同做出裁判?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真实性争议时,要在仲裁委开庭时明确申请笔迹鉴定,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该权利,法院将认定合同真实。仲裁应公平解决纠纷,独立进行,不受干涉。一裁终局制度适用,裁决后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确实是单位伪造了劳动合同,那么必须在仲裁委开庭过程中对劳动合同真实性提出异议,当仲裁员询问是否申请笔迹鉴定时,你一定要明确申请笔迹鉴定。如果你不申请笔迹鉴定,仲裁庭将视为放弃该权利,认定该劳动合同真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揭露劳动仲裁中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裁判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面对劳动仲裁中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裁判行为,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伪造合同的证据和与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可行的诉讼策略;接着,根据律师的建议,提起申诉或上诉,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同时,积极参与仲裁或审判过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如果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上诉或申请复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坚定,合法维权,追求公正。 结语 面对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在仲裁过程中,务必对劳动合同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明确申请笔迹鉴定,以免被视为放弃该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应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独立进行,不受干涉。一裁终局的制度也意味着裁决作出后不可再申请仲裁或起诉。因此,在面对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裁判行为时,应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提起申诉或上诉,并积极参与仲裁或审判过程,最终追求公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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