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管乡用的编制属于县直范围内的编制。县编乡用,就是编制在县里,工作地在乡里也就是在乡里任职。比如说某乡镇人员不够用,但是编制已经满了,为了解决新来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只能去县里有多余编制的部门借用或则占用他们的编制来解决新来人员编制的问题。这种情况一般临时借调人员居多。 “县管乡用”推动了医疗人才的下沉,由患病群众去县医院找医师看病,变为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这样的小变化,带动了医疗环境和医师作风的大改变,减轻了县医院人满为患的压力,带动了乡镇卫生院门诊量的增加,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医,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县医院医师的优质服务,再也不用来回折腾了。 医师“县管乡用”,走出了医疗人才利用的成功道路。在人员选派方面,由乡镇卫生院报送用人需求,再由县医院进行遴选,经综合调剂后选派,最大程度满足乡镇医疗人才的需求。在优待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倾斜,在派遣医师服务期满后,享受晋升职称优先、提任职务优先、评优评先优先等优待政策,大大提升了外遣医师工作积极性。同时,整合了地区医疗资源,医师将先进诊疗技术带到乡镇,带动乡镇卫生院能力的大提升,提高了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了基层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因此,“县管乡用”是解决乡镇医疗人才匮乏问题的良药。“县管乡用”要真正发挥作用,需建立健全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激发外派医务人员的活力;在晋升职称、提任职务、评优评先上给外遣医师一定的政策倾斜,让他们在服务期间“沉”下基层服务群众。唯有如此,“县管乡用”才能切实解决基层医疗人才的匮乏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