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自愿协议离婚流程为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可以离婚的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证是一个人照片还是两个人 用在离婚证上面的照片,是单人的彩色证件照。自己的离婚证上面,贴自己的证件照,因此两本离婚证是不一样的。如果夫妻两人准备离婚,可以事先准备好符合条件的照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领取离婚证。首先,要双方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提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只是其中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首先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其次是双方的结婚证,这些都是需要回收的。到了婚姻登记处,双方还要一起签署三份离婚协议书,随后进行证件审查。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孩子刚出生是否可以离婚 孩子刚出生不一定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而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也可以直接办理协议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并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申请离婚登记的,可以发给离婚证。 诉讼流程有哪些 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等待法院的通知; 3、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4、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 6、法院判决。 三、两个人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要多长时间需要什么东西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此,协议离婚只要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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