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的房子还能再去担保吗 |
释义 | 一、抵押担保的房子还能再去担保吗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果设立了最高额抵押的,可以重复抵押。或者不超过房屋价值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再次抵押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房屋抵押手续有哪些 1、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需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5、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6、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样,未婚证应叫“单身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顺利需要1个星期,还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产评估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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