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变更股东需提供以下信息: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涉及登记类型变更的,还需提供原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 4、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注册资本和投资条件的,应当提供其章程修正案;对于重组企业,还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