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窝藏财产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在影视情节当中,我们会经常听到包庇窝藏两个词,这两个词都是针对于犯罪分子来讲的,在犯罪之后,他的行为或者是人生是可以被别人窝藏和包庇起来的,而窝藏,包庇两个字本身是有不同的性质的决定了窝藏罪于包庇罪的性质不同。 包庇罪的对象不是犯罪分子本身,而是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而窝藏罪针对的身份罪分子本身,所以窝藏针对的是人,而不针对财务不存在窝藏财物罪一说。 那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被判处窝藏罪,窝藏罪有什么样的表现方式以及什么样的量刑标准呢?接下来就介绍一下关于窝藏罪的一些问题。 窝藏罪的定义是指第三人明明知道犯罪分子已经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仍然为其提供可以隐蔽的住所,甚至是财务以及帮助其逃匿警方追捕的动作。 对于窝藏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130条第一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人犯了窝藏罪,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判处拘役。同样的,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被判处管制。这是一般的量刑标准。而对于情节严重的窝藏罪,则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做惩罚。 基本的量刑制度是很好理解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具体是判处有期徒刑还是管制,或者是拘役,要是当时的案件情节来定,也要是当时犯罪分子以及反包庇罪的犯罪分子的严重程度,情节程度,主观恶性来决定。 对于什么叫做情节严重,法律也给出了特别的解释。情节严重的意思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他所包庇的犯罪分子是犯了非常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分子。例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 第二种情况,他所包庇的犯罪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以上。包庇人数较多,也属于情节严重的一种。 第三种情况是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让犯罪分子长时间的逃出警方的控制之下,对于社会的危害性风险性都非常的高,这种情况也算是情节严重的一种。犯罪分子长期的离开警方监控,逍遥法外。 第四种情况是多次包庇和窝藏犯罪分子的行为。窝藏罪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多次实施的话,一旦被发现是要从重处罚的。 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窝藏的行为发生时和犯罪分子本身没有铜谋的话,只需要单独判处我藏罪即可。也就是上文提到的量刑标准。但是如果在屋藏的时候已经在事先与犯罪分子达成了同谋。此时不定窝藏罪而定于犯罪分子相同的罪名。这属于共同犯罪的量刑范围内,而不是一种新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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