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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伪造合同章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释义
    伪造合同章属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侵犯正常活动名誉和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是行为人伪造印章。
    法律分析
    伪造合同章属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正常活动的名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害;
    3.主观要件: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4.客观要求: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印章。
    拓展延伸
    伪造合同章的刑事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伪造合同章的刑事法律责任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或者私自隐藏、拒不交出法定的印章、财务会计账簿、存货、票据等重要财务会计资料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伪造合同章属于伪造印章罪。依法,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追责,可能受到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罚金的处罚。对于伪造合同章的具体刑事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伪造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的刑事法律责任将根据法庭的判决结果确定。
    结语
    伪造合同章属于伪造印章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要件为侵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正常活动名誉,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侵害;主观要件为故意犯罪;客观要求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印章。根据我国刑法第267条,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或私自隐藏、拒不交出法定的印章、财务会计账簿、存货、票据等重要财务会计资料构成犯罪,将受到拘役、有期徒刑或罚金的处罚。具体刑事法律责任的界定需根据案件情况、伪造行为严重程度及后果综合评估,最终由法庭判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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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