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立借据的借贷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借据是当事人之间成立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证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据,表明其认可双方之间成立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其写明“借到”款项的情形下,表明其认可收到了所借款项,除非其有相反证据予以推翻。打官司时法官不会只依据银行转账凭条来断案的,如果不是真实形成的债务,这张借贷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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