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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什么
释义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是以下四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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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