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被吊销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1、分公司被吊销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被吊销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法律责任在于其无法再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吊销营业执照也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实现自己的债权。 公司吊销股东承担债务责任吗 公司吊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再承担额外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吊销后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吊销后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的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所规定之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不同,其清算主体(即全体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也不同。1、注册资金不实的吊销因注册资金不实被吊销营业执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被撤销登记,则表明公司自始不存在,公司之债权人自然可要求股东承担注册资本不实的责任,股东在其应出资而未出资的额度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欺诈成立的吊销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根据《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该种情况股东的责任与注册资本不实一样,在应出资而未出资的额度内承担清偿责任。3、成立后未开业或停业的吊销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根据《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公司成立后未开业,则表明其未从事商业活动,自然无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对于后一种情形,营业执照吊销后,如果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自行停止前公司所欠债务,如债权人诉至法院,则应判令股东承担清算责任。4、未申请注销的吊销因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对此种情况,由于公司已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因此不存在股东规避法律和逃避合同义务的问题。如果公司解散后股东未对其清算而私分公司财产,则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清偿。5、未年检的吊销不按规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实践中,公司不参加年检,多为故意为之,有的是因为从事违法行为或公司欠缺有效继续存在的法定条件,有的是因负债较多,故意不参加年检,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进而逃避债务。在此情形下,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清算责任,对于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不年检的,应注意其有无私分公司财产等情况,如果存在则债权人可就因此产生的损失要求股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6、违法使用营业执照的吊销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根据《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中伪造、涂改营业执照的,则表明营业执照为假,其法人资格根本不存在,债权人可直接向“股东”求偿。其中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公司而言,其行为并未侵犯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应要求股东对公司进行清算并以此来清偿债务。 异地设立分公司民事责任谁承担 异地设立分公司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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