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诋毁商业信誉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
释义 |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法院对侵犯商业信誉既遂如何裁判 1、法院对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裁判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侵犯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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