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被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争取时间获得谈判的主动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征收补偿等不满意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以上法律程序及其他辅助程序可以合理合法的维护拆迁权益。 拆迁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拆迁估价的方法主要有: 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拆迁厂房评估标准和补偿方法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三、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安置房二次拆迁该怎么补偿 有三种补偿方式: 一、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二、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加上宅基地地价。 三、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的置换。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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