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