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 |
释义 |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包括: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2、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3、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中有特殊时效的规定吗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主动赠与后赠与人能通过法律要回吗,赠与的法律规定 可以,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等。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要回: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及时没有转移所有权,也不能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法律规定包括: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2、赠与合同最好进行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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