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怎么追偿 |
释义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规定了相关权利。然而,给人做担保也存在法律风险,包括被控告和被宣判破产。保证人需要注意自己的偿债能力,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起诉债务人还款需要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按法院程序进行诉讼。请注意,以上为简短概括,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怎么追偿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以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控告保证人。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证中,出借人找借款人还款未果的,经过诉讼或是仲裁后还是不还的,并且经过法院执行后确定无力还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转而找保证人还钱。 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产。如果保证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不过,保证人被追偿后,可以接着找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肯积极还款的,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偿的。 一般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时得走以下的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债务人积极还款,并提供保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根据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诉被受理立案后,接着按照法院给的通知书进行。 4、按时出庭应诉,如果提起诉讼后,没有出庭应诉的,那么法院可以做撤诉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需在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并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然而,给人做担保也存在法律风险,如被控告和被宣判破产。当债务人违约不还款时,出借人可以控告保证人追偿,但不同类型的保证责任后果不一致。若保证人的债务超过其偿债能力,有可能被宣判破产。然而,保证人仍可向债务人追偿,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面临担保风险时,建议保证人谨慎评估风险,并妥善管理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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