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
释义 | 一、民法典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续期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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