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交通事故要赔偿什么损失 |
释义 |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能要求赔偿,是存在争议的。但是,如果存在赔偿的条件的,对于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贬值损失的,法院是会支持的。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损失或评估确定。并且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每个地区赔偿的数额也是不等的。 一、司法实践中对车辆贬值损失的不同认识与处理 2006年黄某驾驶汽车行驶至四川成都某大桥,遇逆向行驶的张某,双方车辆相撞致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车辆交某鉴定评估公司评估,认定黄某所有车辆事故发生前后价值差为20万元。据此,黄某诉请张某赔偿其车辆贬值费用20万元。四川某法院认为,原告车辆由于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经得到修理,但是很难完全恢复到原来车辆的性能、规格、安全性等要求,因此判决支持贬值损失的赔偿。但广东某法院在类似的索赔车辆贬值费案中却认为,车辆的“贬值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并非必然会产生的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二、豪车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豪车贬值损失不赔偿。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对该项损失原则上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所以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法院原则上是不支持赔偿请求的。 三、10万元买的车,被追尾,还能分多少钱 对于被追尾造成的车辆贬值问题,需要经过评估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一个具体贬值数额,而评估机构是根据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价值、成新率、修复费用、二手市场交易价格的下调等因素综合判断。但是在大多数案例中,法院是不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诉讼请求,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不属于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当然在小数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考虑基于适当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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