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投资性财产该如何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投资性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则个人所有的股票不分割,共同所有的股票,按市价分配,仍不能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里的有价证券如何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价证券之时,如果该有价证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有价证券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该有价证券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 二、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丧偶再婚财产的分配:当事人与再婚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那么其应依法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三、股票可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股票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离婚后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3、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 股票可以继承。 1、因为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2、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券面所表示的财产权利必须实际持有其券才得以实现。 3、股票、企业债券、公债券、国库券、支票等都是常见的几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物的一种,属于财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有,因此,有价证券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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