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协商或起诉要求履行义务。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的合理要求。1、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应协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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