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报告,一审法院应当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若对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可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