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特殊情况需经处方医师填写《门诊病人退款审批表》,按审批表要求,逐项填写清楚,经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患者凭手续完整的审批表,到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