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父母共同购买房产时,对该房产的分配方式如下:若没有特殊约定,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子女双方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离婚时可以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分配。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共有,可以协议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