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随军户口是否可随军回娘家?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迁入、迁出户口的程序和要求。对于迁入户口,公民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并在到达迁入地后的三日以内(城市)或十日以内(农村),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对于迁出户口,公民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迁往边防地区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迁入条件,当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迁回;
    2、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届时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在迁移户口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民可以根据户籍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行迁入或迁回操作。同时,公民需要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或迁出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的迁移时间和所需证件也有明确规定。因此,在进行户口迁移时,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获取准确的答复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平时征集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八章 服役待遇和抚恤优待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 军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
    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
    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军官年满五十岁、身边无子女的,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调。
    随军的军官家属、随调的军官子女及其配偶的就业和工作调动,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2: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