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准如下: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4.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5.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