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隐私权与知情权相互冲突一般采用权利协调原则来处理。权利协调原则,即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使它们达到某种程度的协调。知情权,又称了解权,指公民有权知道应该知道的东西。个人信息知情权,是指公民享有获悉与公民本人有关的重要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