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的委托公证在哪里办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房产的委托公证地常是在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的。已婚夫妻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单身人士要带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书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信、房产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 一、无房产证明的办理方法有哪些?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资料齐全的话,很多房管局都是随到随开,不会影响过户。但因为在办理贷款和过户的时候都需要无房证明,所以当办理贷款和过户之间的时间距离超过30天时,需要办理两次。 4、无房证明可委托他人查询。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如果是外籍人士想在本地买房,也是通过这样的程序出具房产证明。 5、无房证明不能提早开,要递件后才能开,而且无房证明一般是有有效期的,一般为10个工作日到30个工作日不等,所以千万不能开早了,否则就白费工夫了。 二、公证委托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申请与受理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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