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罪是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法没有偷税罪,只有逃税罪,认定逃税罪的条件是:犯罪主体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税收的征管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采用刑法列举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进行犯罪的行为。 一、买完车险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交的钱为什么不一样 买完车险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交的钱不一样,可能是销售公司在偷税漏税或车险的一部分钱被销售人员拿了。如果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可以进行举报,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违法行为。 偷税漏税严重的将构成逃税罪,逃税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3、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车险的一部分钱被销售人员拿了也可以举报,严重的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3、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5、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哪些条件会构成抗税罪?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抗税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体现在行为人违反税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三、如何认定虚开发票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以行为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第一,在具体实践中,犯罪数额的大小是行为是否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因此,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数额的认定,也是对行为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认定。第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本罪是以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没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俩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行为人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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