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小产权房拆除后应如何赔偿 |
释义 | 小产权房被拆除,一般不会进行补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的房屋。小产权房在本质上仍然属于违法建筑。政府将其进行拆除属于行使行政职权,因此对于房屋使用人无赔偿。 一、小产权房改名字手续 小产权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和更名手续。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怎样认定小产权房屋转让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质上还是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且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小产权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自治;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合同就应认定为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进一步讲也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关系。只是由于证件不齐全,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过户登记手续。 但小产权方买卖过程中,如果购房者明知房屋是小产权房,并且以低价购买,说明其购买时的合同目的是用来居住; 其订立合同的本意就不包含小产权房的变更登记或办理产权证,而只是要求交付使用而已。 三、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合法受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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