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