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分配权益 |
释义 | 离婚后小孩的分配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改姓问题。对于抚养权的分配,父母双方可协商一致或由法院判决,根据孩子年龄和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改姓问题,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或恢复原姓名。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名,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小孩如何分配 1、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分配:父母双方可以先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由一方抚养的,按照协议结果分配。协商不成的,交给法院判决。如果孩子还未满两周岁,有较大的可能性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如果孩子过了两周岁则根据谁的综合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进行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1、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结语 离婚后,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法院将做出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而满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根据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决定。此外,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改姓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更改是不被允许的。公安机关也有权拒绝未经协商的姓名变更请求。因此,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姓名变更问题需要遵循合法程序,尊重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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