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方法如下: 1、协商,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当签署协议书; 2、调解,医疗机构收到调解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诉讼方式,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有时间限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