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协议可以更名吗 |
释义 | 回迁房满五年可直接更名。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规定,回迁房户主可向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法律分析 回迁房持有满五年可以直接更名。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回迁房的户主持有房屋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依法办理更名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延伸 回迁协议修改规定及程序解析 回迁协议的修改涉及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迁协议的修改需要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改回迁协议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重新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律效力的确认和登记。具体程序包括:双方协商确定修改内容、起草补充协议、签署补充协议、公证或律师见证、依法办理法律效力确认和登记等。在进行回迁协议修改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修改过程合法合规,并注意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结语 回迁房持有满五年后,依法可办理更名过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变更和不动产登记需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回迁协议的修改涉及一定的程序,包括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公证或律师见证等步骤。在修改回迁协议时,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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