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如遇国家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期限档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一般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