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意定监护人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意定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意定监护协议。如证据不足,需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材料。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预先选定监护人,优于法定监护。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意定监护的设立和效力,可由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担任监护人。办理时一般需前往公证处。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意定监护人去哪里办理 一般是去公证处。 意定监护制度,是指本人已死能力健全时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有关监护的设立、监护的内容等均由当事人自我决定的制度,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为了与法定监护相对应,在学理上,通常称之为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人是指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的同意成为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意定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被监护人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意定监护协议;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结语 意定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证明,意定监护协议。如有需要,公证员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材料。意定监护制度为个人提供了选择监护人的权利,具有较高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意定监护人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