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什么要注意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如下要注意的问题: 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当事人不能提供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裁判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 3、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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