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戚关系如何影响父母对孩子监护权的行使? |
释义 | 舅舅不能直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经过公证处审核批准。监护人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在指定监护人前,可由相关组织担任临时监护人。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违者将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舅舅能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是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对孩子成长不利,有虐待等行为丧失监护资格。否则舅舅是不能直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舅舅如果要做孩子的监护人,就要孩子父母一同到公证处公证,经审核批准后,舅舅才能做孩子的指定监护人。 二、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对父母的监护有争议怎么办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舅舅不能直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除非经过公证处审核批准。如果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对于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情况,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决定。在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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