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流程是什么 1、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流程如下: (1)审查; (2)调查。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 (3)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4)审查不立案理由; (5)受理被害人控告等。 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诉的提起和受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 民事起诉书; 2、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3、 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