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是按月累计还是按年累计 |
释义 | 社保缴费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与连续工龄有一定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记入统筹基金或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也应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不同的保险类型有不同的缴费责任,如养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分析 社保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此外,社保缴费年限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沿承关系。一般是1995年左右各省开始建账的。比如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开始建立个人账户。查月数。即为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结语 社保缴费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指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尽管社保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不同,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关联。各省一般在1995年左右开始建账,例如吉林省是从1995年7月份开始建立个人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需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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