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认缴与实缴区别 |
释义 |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 一、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是不是属于公司财产 股东出资的财产在履行出资义务后,属于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认缴出资多久到位 股东认缴出资是公司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的独立约定,记载到公司的章程中。认缴出资的时间一般会发生在实缴出资之前,认缴出资一般是企业章程规定的应该缴纳注册资本的当天。实缴出资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出资额缴纳的全部资本,实缴出资的时间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资金或者是自己的资产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在不少国有企业中,土地使用权是其拥有的最具价值的资产,并成为其股份制改造和组建公司时最重要的出资标的。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土地使用权亦成为中方投资者最为经常和普遍的投资形式,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外方以资金投入作为合作条件则成为这种企业的重要法律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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