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失业人员一般不报销医疗费,实行医疗补助。失业人员每月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失业保险金月标准10%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继续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基本医疗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补贴。如失业人员原有的医疗保险缴费期未满,可在其缴费期满后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续缴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列医疗补助金支出。女性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次性发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5倍的医疗补助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的,一次性以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倍的医疗补助金。 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方面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24个月的,而实际劳动者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金,一般是需要结合之前缴费的年限来计算的,同时具体每个月可以领取到多少是失业金,也是要据此才能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