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电动车有什么新规 |
释义 |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上海市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购车后15日内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未经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一、电动车在人行横道可以逆行吗 人行道上行驶电动车算违规,与逆行无关。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人行道上行驶电动车与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都算是违法行为,电动车在人行道上应该推行。如果通过的非机动车道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通行的,可以借用别的道路通行,但是不得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不得逆向行驶。 二、电瓶车没有牌照上路算全责吗 电动车可否没有上牌就上路行驶各省市规定不同,有些省份需要,有些省份不需要,看各地的规定了。国家规定上牌照的是机动车,一般电瓶车是非机动车辆,所以不用上牌照。不过,各个地方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的车管所。只要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40公斤以下且有脚踏装置,则不需要任何驾驶证即可正常上路行驶,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三、上牌的电瓶车闯红灯怎么办 上牌的电动车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三)人力三轮车;(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办理。第十四条对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上牌。对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应当核发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用于或者停止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其所有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不再使用的,其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非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统一监制,不向非机动车所有人收取费用,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规定,由市公安机关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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