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改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买卖,大家普遍觉得合同只有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不经过公证的合同是无效的。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对合同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当事人申请合同公证,应当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书和合同的原本。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合同需具备以下条件1、签订合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安置房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即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